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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8-6 06:42   全显示 11楼

回复 23楼 的帖子

其实保留短消息的意义不是只是申辩,还可以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被删的,下次不会重犯!也是对版友私人信息的一种尊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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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8-7 17:27   全显示 12楼

回复 1楼 的帖子

呵呵,已经第5天了!看来俺是人微言轻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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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-8-8 13:47   全显示 13楼

回复 31楼 的帖子

谢谢你的支持!可惜建议没人理睬,集体失声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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