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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书评][狼群][刺血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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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书评][狼群][刺血]

介绍:在一次旅游中,主角刑天在一百货商场遭遇到了持枪抢劫的歹徒,凭借着专业的军事知识和过人的身手化险为夷,并且协助特警成功的猎杀了劫匪及其首领,但是他并没有来得及迎接掌声和喝彩,反而为他自己打开了一扇通往世界佣兵的大门,一条不归路。

书评:其实感觉根本不用拿那些华丽的辞藻去评论此书,因为读过此书的人都明白,这本书绝对是当之无愧的NO.1级经典之作,虽然这是部幻想军事题材的作品,但是书中描写了一群有血有肉、有情有义的佣兵,让你宁愿相信他们是真实存在的,并歌颂了在这个冷漠的社会所缺少的兄弟情谊,其实读这本书让我最先想到的是为朋友抛头颅,洒热血,义无返顾,万死不辞,赴汤蹈火,以及肝胆相照、惺惺相惜,那种为朋友两肋插刀,那种士为知己者死这样的话。战场的残酷,杀戮的血腥,支撑你勇往直前,毫无畏惧的是你的战友,你的朋友。在战场上你只能相信你的战友,并且将后背交付给他,战场上我们是你的眼睛,你也是我们的眼睛!我们是你的掩体,你也是我们的掩体!这次他替你受伤,你不是也救过牛仔一命吗?我们是兄弟,你不要担心,就算为兄弟死,大家也是甘心的!不是吗?书中的这句话充分的说明了队友间那牢不可分的友谊。

此书除了描写现代战场的烽火硝烟,更多的就是描写队友间的友谊。“知道我们为什么叫狼群吗?一头狼什么也做不了,一群狼则可以撕裂一切。佣兵就是狼,只有大家团结一心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。只要团结一心,没有什么可以把我们打倒的!”队长搂着我。忽然一只拳头出现在我面前,是牛仔,然后是快慢机将拳头顶住牛仔的拳头,然后是大熊,底火,恶魔,医生……屠夫,最后是队长,看着对在一起围成一个只剩一个缺的的拳圈,我微微颤抖着把拳头伸出补好了这个圆。“欢迎加入狼群雇佣军。”队长笑着对我说。然后大叫一声,“狼群!”这是刑天第一次和队友圆满的完成任务并且得到大家的认可后,开始真正的容入到这个集体当中,可以说是队友的鼓励和信任才让刑天慢慢的找到了归属感。

而且文章也用了很多的笔墨描写了刑天从一个普通人到一个专业“军人”的转变,对其心理刻画十足,从第一次为了保命而杀人,到第一次任务为了掩护快慢机而点射,第一次上战场看到血腥的场面而呕吐,再到心理的罪恶感逐渐加重,在战场那种高压环境下产生的心理变化慢慢的影响着刑天,在一次任务时全队遭到偷袭,大部分人被闪光弹的强光照射短暂失明,刑天在那种情况下被敌军首领割喉,但是强烈的求生欲望并没有让他就此倒下,在躲过致命一击后,双方展开了肉搏,最终对方被刑天咬吼而亡,但是短暂失明致使他无法判别眼前的现状,他唯一想到的就是活下去,去支援同伴,喉部的伤口也使他失去了部分知觉,以至于将对方颈部全部啃食,也因为如此他得到了个食尸鬼的称号,而他昔日的女友却目睹了全部过程,并且称呼他为魔鬼远离自己时,他的心防彻底崩溃了、迷失了,是队友的情谊再次唤醒了他的意志,而队长为了治疗他的心理创伤而遣返其回家疗养。当他归国后,发现根本无法容入正常人的生活当中,时刻都在保持戒备,和人打招呼时,脑内想的却是如何一击毙敌,如何防备他人的突然袭击这些战场经验,这样的想法一直困扰着他,当他回家后,和家人的短暂团聚使他暂忘烦恼,得以享受亲情之感,可是当他睡着,刑母为其长时漂泊再外的儿子盐盖被褥时,却因为在战场上培养出临战经验的刑天划伤颈部。他是无意的,因为为了在战场活下去,必须时刻保持警戒,即使胆战心惊的活着,可那也是活着。他是痛苦的,因为他亲手划伤了自己的母亲,险些害了性命,他给自己最重要的亲人带来危害,他的世界濒临崩溃,在那段时间里也是他的战友给了他最大的安慰,让他再次的肯定了,他与狼群是不可分割的,那将是他的全部,他要归队,要回到伙伴的身边去。

关于结尾的描写真的很悲,可以说除了扳机以为其他的狼群作战人员全都牺牲了,不过就算是牺牲,他们也是和自己的兄弟在一起长眠,相信他们是幸福的。狼群里最具特色的,估计就是那个插满他们匕首的桌子了,那是战士的墓园,士兵的纪念碑,当你读完全本在回头看第一章的时候,当扳机将匕首插在桌子上,并且说出:“队长,我回来了,扳机回来了。”的时候,真的感触很深。

但是感觉开头有些仓促了,而且主角只是一个毫无战场经验的普通军事爱好者,就算他有着这样那样的天赋,也应该长时间训练下的,估计作者是为了尽快的将故事带入而安排的,也是为了后面的主角心理挣扎做的引子吧,毕竟非军人出身的主角无法作到心理减压。至于主角的学生身份,也许是这个缘故,使得主角对很多事情有孩子般的好奇,这也致使他加入狼群的缘故吧

其实还想写很多,因为狼群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故事,关于屠夫的,关于队长的,关于那个老佣兵的。但是我知道,如果真的写下去,那也许真的会很长,因为要写的太多太多了。希望大家有空闲的时候看看此书吧,难得的佳作,要是你是个军事迷那也看看吧,文中对军械的描写也侧面反映了作者丰富到极致的军事知识。

PS:如果大家觉的我写的还可以,希望把红心献上,谢谢!
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四更 金币 +50 迟来的加分 2009-12-28 12:47
  • 四更 原创 +1 迟来的加分 2009-12-28 12:47
  • 四更 +1 迟来的加分 2009-12-28 12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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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时候感觉佣兵的生活很爽快,醒握杀人剑,醉卧美人膝。畅快淋漓,但是也有那无法说出口的伤感与痛楚。感触最深的要属那个在酒吧里,整天烂醉如泥的老佣兵了。曾经是孩子眼中的偶像,那么让他憧憬和向往。当他成人的时候也义无返顾的选择了父亲的道路,走上了佣兵之路。但是命运似乎开了个玩笑,让隶属于不同佣兵组织的父子在战场相见。烟与火,阻隔了双方的视线。血与水,蒙蔽了两边的双眼。当一切结束时,却发现自己最重要的人亦和那些刚与自己对敌的人一起长眠了,曾经那么崇拜自己,仰慕自己的孩子,在自己的面前就这样终结了。他每天只能醉生梦死,他每天只能任由堕落,因为他那颗心也一起与他长眠了

[ 本帖最后由 SEXtSEX 于 2009-12-20 19:29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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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佣兵书里面,这本称的上经典之作了,相当牛啊。当初看的时候很着迷,写的很专业,一个个鲜活的人物,友情,爱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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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cytsxq 于 2009-12-21 10:23 发表
在佣兵书里面,这本称的上经典之作了,相当牛啊。当初看的时候很着迷,写的很专业,一个个鲜活的人物,友情,爱情。
的确,即使拿到现在来说也是经典之作,作者对军械很有研究,对人物的感情描写也很到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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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看之前就听说了是本好书。经人介绍看完了全本。确实是经典之作,作者博学的军事知识让我觉得他本人就是佣兵出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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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ljn4832 于 2009-12-24 16:04 发表
没看之前就听说了是本好书。经人介绍看完了全本。确实是经典之作,作者博学的军事知识让我觉得他本人就是佣兵出身。
这个估计不太可能了,要真是佣兵估计是没时间写书了,不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作者的写作功底很有带入感,很会把握故事走向,让读者犹如身临其境,欲罢不能。但是作者似乎就这么一本书,其他就找不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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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才重读了遍 依旧是那么经典
看到刑天短暂回国脱离团队那段描写 确实很让人替上过战场的老兵无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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军文出类拔萃之作,看完很长见识,结局蛮悲惨的,军文自然要铁血一点。军事类大概已经没人可以超越了,估计作者自己也写不出比这更好的书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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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怪的是我看的大结局是把日记本拿回来之后,有个手把本子抢走了,那个手应该是主角的妻子,然后就没了?到底后面还有没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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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怎么大结局到日记本就没了啊,应该还有后面的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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